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至少包含两个体系:要素市场体系、产品市场体系。
厘清要素市场和产品市场的区别与联系、位势与市场化程度、配置重点与方式,对于当下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至关重要。
01
何为要素市场?何为产品市场?
要素是构成事物的必要因素或系统的组成部分。生产要素是生产系统的组成部分,是维持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的基本因素。要素市场健康与否直接决定产品市场乃至整个国民经济市场体系健康发展。要素市场是指提供生产要素的市场,是企业以自有资源作为交换对象的市场,重点在于资源的供求平衡,由企业与相关资源提供者直接对接交易,来满足其生产产品的间接需求。(这一点可解释场外数据交易比场内活跃的原因,是企业间直接对接交易,交易链条短)
产品市场是指任何经营企业都可以提供或销售具有品牌竞争优势的产品给最终消费者,以获得利润的活动场所,重点在于营销,以满足最终消费者的直接需求。(这一点启示:数据产品的提供或销售,既可依托现有成熟的销售渠道,也可在新建的数据交易场所进行交易,而不应强行指定任何一种销售方式)
总之,要素市场提供资源,而产品市场则利用这些资源生产产品并销售给最终消费者。要素市场是产品市场的基础,产品市场是要素市场的延伸,二者共同维护国民经济活动健康发展。
02
要素市场与产品市场的位势不同、市场化程度差异巨大。
改革开放至今,我国“产品市场体系”实现了市场化配置,绝大多数商品通过市场竞争,实现供求平衡和市场定价。而“要素市场体系”发育不充分,尚未实现市场化配置,普遍存在要素流通、流转、流动不顺畅,部门障碍,地域障碍。
因此,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是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必然环节,而要素市场处于产品市场底层,要素市场建设更具根本性,“牵一发而动全身”,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将释放巨大的要素潜能,助推产品市场高质量发展。
03
“分工”和“交易”是推动数据要素市场繁荣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分工”和“交易”是两个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其背后,有一个共同的条件,那就是人、物和信息的流动。市场规模决定分工深度,分工深度决定生产效率,生产效率决定成本和利润。而交易最根本的作用是建立持续的分配机制。基于数据要素的“分工”和“交易”对数字经济发展起到决定性作用。一是数据要素的分工发生在组织内和组织外,没有数字化手段支撑各种要素流转和分工协助,就不可能实现更广泛、更深入的内外协同创新。二是基于数据要素的交易。数据是要素,不是商品,纯粹的一次交易很难让供需双方得到确定的价值。总之,如果没有健全的数据要素交易机制,将会制约基于数据要素的商品生产分工和市场交易活动的开展。数据要素市场呈现“小行政化配置”和“伪市场化配置”形态。当前,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尚未形成,数据要素市场正经历野蛮发展阶段,总体呈现两种不正常形态:一是政府侧“小行政化配置”形态,表现为以部门为中心,小规模、低频率、无效率、自然垄断的形态。二是社会侧“伪市场化配置”形态,表现为低效、不公、无序竞争、“黑市”交易的形态。因此,如果任其野蛮发展下去,必然最终走向数据寡头垄断市场的业态,将严重制约数据生产力的发展、不利于要素市场健康发展和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构建,甚至会产生新的社会矛盾。要准确把握数据要素与其它生产要素差异,以及数据要素化形成机理,使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一是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数据要素化形成机理,即“形成价值的数据→利益相关者权利的主张→明确权利归属→定价与交易→数据要素赋能”。数据是由人的劳动产生的、具有价值的资源,获利空间的存在诱导交易的发生,其权利人必然产生权利诉求主张,进而产生数据归属(确权)的问题与争议;而交易的实质则是产权的让渡,产权让渡导致价值交换进而实现了数据的市场定价。二是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政府应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进程中作为重要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参与者,发挥主导性的力量,统筹协调利益相关方对数据要素客体的权利主张,明确权利归属,规范市场主体,建立健全数据要素市场要件,解放和发展数据生产力,构建新型数据生产关系,实现数据要素市场“公平优先、兼顾效率”良性健康发展。